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后勤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提升教职员工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育科研氛围,为申报省、厅级科研项目储备项目,现就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立项的项目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设置立项指南,今年新增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科研条件和能力,围绕学校推进主要工作的需要,紧密结合反映学科、专业发展前沿趋势,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鼓励跨学科(专业)、交叉学科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目前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三)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须将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员工,积极动员教职工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请人填写《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审立项工作。请课题负责人做好PPT准备进行陈述和答辩,应从项目依据及立项意义、项目关键技术、创新点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项目团队优势等方面进行简要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以立项下文时间为准;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须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各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各单位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10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行政楼612室),电子版通过OA发至孙倩老师处,电话:3193081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指南
2.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各单位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pdf